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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首届代表会议的红色记忆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4日 08:49 发布者: 

 

在长春市档案馆浩如烟海的历史卷宗里,静静地躺着一张红色的入场证。这是“代字第0092号”代表所拥有的“中国共产党长市首届代表会议入场证”,长10厘米,宽7.5厘米。它反映了1949年长春市党代会的那段历史。  

在同一个卷宗里,记载着长春市委在1949年11月21日制定的《长春市第一届党代表会议计划》,在计划中确定了会议时间:“暂定1949年12月15日召开,会期3天。”而党代会召开的真正日期是12月17日,比预定的要晚两天。

由于建国伊始,百废待兴,首届党代会以简朴、庄严为基调,《会议计划》中规定:“除主席台稍加布置外,不扎彩,不献旗献花、不会餐。党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由吴铁鸣,向叔保,郭景兆,缪文等同志负责。”  

对于长春市第一届代表会议代表人数及产生办法,《会议计划》中规定:“正式代表150名,列席100名。因为正式党员不多,候补党员占相当数量。为了照顾新党员,故列席者规定多一些。其中并拟邀请个别部分工厂、机关中的党外积极分子参加,以加强党与群众的联系。代表分指定与推选两种。”  

为细化代表人数与代表名额分配,长春市委制定了相关规定:“基本上以选举产生,为了照顾不足三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单位,兼采取指定代表办法。”根据统计,在1949年,长春市共有党员1983名,正式党员有1241名。工厂正式党员仅有279名,占全市正式党员20%。但全市102个支部中,工厂企业支部则有43个,占全市支部40%。因此,在代表的名额分配上,做出了规定:“为了使党代会议之精神与任务能普遍深入地带到各党的组织中去,并照顾代表中的工人成分与各生产单位,所以代表名额分配上采取不同原则。工厂按支部生产单位分配,即有三到五名正式党员的工厂支部应选一名,不足此数者,市委指定‘正式党员’一名为代表;一般支部按正式党员数量比例选举,每20名正式党员选代表一名,遇到有余数超过五人以上者增选一名。有20名以下、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支部选代表一人;多照顾市一级的工厂企业机关;市一级领导机关的代表数应倍于一般机关之代表数;农村支部党员数量少,每一个支部选代表一人;市委委员为当然代表。”  

《长春市第一届党代表会议总结报告》中记载:“这次党代表会议共有正式代表155名……正式代表的比例是:工厂企业占4%,主要机关占45.3%,一般机关(学校公安队等)占14.7%。”“参加会议的有全市57个机关、国市营企业工厂、学校的党员代表155名,列席代表有99名,同时还邀请了领导非党的模范工人及职员学生等来宾24名参加了会议。”  

同我们现在的党代会程序一样,长春市第一次党代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1949年工作基本总结和1950年的工作任务。会前各支部会进行了充分的酝酿,并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召开了预备会,全体党员代表分组展开了讨论。  

大会第一天上午,由时任市委书记刘亚雄同志报告了1949年长春市的基本总结和1950年的工作任务。下午到第二天的时间为大会讨论阶段。第三天即12月19日,参会的各代表纷纷发言。在大会上发言的57个单位中,有32个单位的代表讲了话。时任市委副书记吴铁鸣同志作简要总结,最后由市委书记刘亚雄同志致闭幕词宣告会议结束。  

在总结长春市1949年的工作中,时任市委书记刘亚雄同志分别对长春恢复一年来的经济建设、工人运动、政权建设、党的建设各方面做了汇报:“长春市曾是遭受国民党反动派空前残酷破坏的城市,解放后进行了救生埋死、整理市政、收容散兵、处理匪特、卫生运动、恢复工商业、办合作社、城郊区土改、恢复学校等各方面的工作。”从他的讲话中,我们可以得知,在长春市初步恢复秩序后,到1949年年末,不论国营、公营企业、合作社以及私营的工商业,都度过了最困难的阶段,逐渐进入正常的生产与营业。大部分失业工人得到工作,已有七万多人就业,5.5万名大中小学生就学。社会秩序安定,人民生活开始好转。

稿件来源:《档案吉林 长春市卷》

作者: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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