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档案馆与山东省档案馆正式签订“民生档案跨馆异地利用服务协议”。双方明确了跨馆利用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信息安全保障等内容,这标志着两馆民生档案异地查档利用工作机制正式建立。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吉林省档案馆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从优化整合民生档案资源,拓宽服务渠道入手,努力打造档案利用一站式服务,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成为工作新常态。此次协议的签订,为吉林省及山东省两地群众跨馆查阅工作调动、毕业分配等民生类档案,解决知青返城、学历认证、工龄审定、房屋买卖等各方面民生难题提供了便利。档案利用者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即可跨馆就近查阅涉及本人的民生类档案。下一步,吉林省档案馆将持续深化馆际联动机制,不断拓宽馆际合作,在档案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民生档案跨馆异地利用服务取得更大的成效,切实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
来源:档案开发利用处 刘红妤
初审:刘红妤
复审:杨惠波
终审: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