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馆多次接到群众反映,有人以“吉林省档案管理中心”(地址:锦湖大路7701号)工作人员的名义向其致电,反映其个人档案调用情况。为此,吉林省档案馆声明如下。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7701号为吉林省档案馆办公地址,下设机构中没有“吉林省档案管理中心”,也未曾有馆内工作人员向群众致电档案调取的相关事宜。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可联系我馆进行核实并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联系电话:0431-80511000
0431-80511113
特此公告。
吉林省档案馆
2025年4月21日
稿件来源:档案开发利用处 潘莹
初 审:潘 莹
复 审:杨惠波
终 审:王 放